啟東國檢:對污染物排放超標進口機電產品說“不”
文章來源: 發布時間:2016-12-24 瀏覽次數:1086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檢驗檢疫局在檢驗監管工作中發現多起進口機動車、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等進口產品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的案例,相關檢驗檢疫局對不合格產品進行了退運處理。本文由上海法鳴流體設備有限公司轉載發布。上海法鳴流體專業代理意大利CIMM進口膨脹罐,進口穩壓罐,進口壓力罐,進口氣壓罐,定壓補水裝置等在中國的銷售,歡迎訪問官網查詢具體產品信息。
施行將近一年的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不僅在法條數量上幾近翻一倍,內容上也基本對所有現行法條作出修改。其第51條規定“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禁止生產、進口或者銷售大氣污染物排放超過標準的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為防治大氣污染,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日前也發布了關于污染物排放超標進口機電產品的警示通告(2016年第14號)。
對此,江蘇啟東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產品的進口商切實遵守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承擔防治大氣污染的責任,確保產品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IV階段)》(GB18352.3-2005)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等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
若所涉產品被檢出污染物排放超標,各檢驗檢疫部門將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相關規定對產品采取退運或者銷毀措施,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當地海關及環保部門,同時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處罰。
對于最終用戶、消費者及公眾而言,在權利受到侵害或者發現涉及進口機電產品大氣污染的情況可向當地檢驗檢疫機構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供線索或者舉報。